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核心条款律师实务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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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课程前言

《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既是对一系列高频争点的“口径统一”,也是办案策略与合规边界的再校准。相较讨论稿/征求意见阶段,正式稿明确了若干核心条款,同时删除了部分备受关注的拟规定(如股权激励受理、未签书面合同“双倍工资”的特别时效、特殊劳动报酬时效、超龄用工性质、单方调岗审查标准等)。这些“被删除/未入法条”的内容,仍会在仲裁与诉讼中以裁判思路、证据规则与适用逻辑的形式影响结果。

本课程结合删除条款的实务意义,系统梳理双倍工资的计算与不支付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触发与视同规则、续用工责任、混同用工与违法转包/挂靠责任、职业病体检对解除的效力影响、社保约定的法律后果、竞业限制的生效与违约责任等重点问题,帮助律师构建可落地的裁判—证据—请求三位一体办案框架。

主讲人:游本春 律师

北京仡企·法天眼合规管理平台创始人、硕士研究生导师、盈科(全国)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主任、代理上千件劳动争议案件,为几百家企业提供劳动法培训、咨询、合规顾问、合规管理专项服务,十余本劳动法实务书籍主编。

学习收获

1、口径与变动一图掌握:吃透正式稿核心条款与适用边界,搞清“删掉了什么、为什么删、实务仍如何用”,形成从条文到裁判思路的对应关系与检索路径。

2、金额与责任精准落点:准确把握双倍工资的计算口径与不适用情形;视同无固定期限与“两次固定期”规则;合同期满后继续用工的责任承担;诉讼期间工资与“无法继续履行”的适用要点。

3、主体关系与风险穿透:掌握混同用工认定与责任分配;违法转包、分包及被挂靠单位的责任承担;职业病健康检查对解除效力的影响;“约定不缴社保”的法律后果与应对策略。

4、程序与争点实操化:会用“诉讼中主张仲裁时效抗辩”的节点与要件;明确竞业限制的不生效场景、在职竞业的效力判断与违约责任设计;结合综合案例,完成“要件—证据—诉请”的清单化输出,提升胜诉与和解把控力。

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核心条款律师实务解读

课程大纲

1、解释(二)制定背景及指导思想

2、正式稿核心条款整体解读

3、删除条款:股权激励争议受理解读

4、删除条款: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解读

5、删除条款:特殊劳动报酬的仲裁时效解读

6、删除条款: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是尚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废止条款:超龄领取退休金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属于劳务关系解读

7、删除条款: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支付第二倍工资解读

8、删除条款:用人单位单方调整工作岗位、工作地点的审查标准解读

9、诉讼中仲裁时效的抗辩

10、双倍工资计算方式

11、不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

12、不属于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

13、视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支付双倍工资

14、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15、劳动合同期满后继续用工的责任承担

16、综合案例解析

17、混同用工劳动关系认定及责任承担

18、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形+仲裁或者诉讼期间的工资

19、职业病健康检查对解除劳动合同效力的影响

20、约定不缴纳社保的法律后果

21、违法转包、分包的责任承担

22、被挂靠单位的责任承担

23、特殊待遇问题处理

24、竞业限制不生效的情形+在职期间约定竞业限制效力问题+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承担的责任解读

25、实施时间

报名咨询

409462648
010 - 82191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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